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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六章.王邑之谋

小说:追随曹总混三国作者:好大一只乌字数:2611更新时间 : 2020-05-24 23:57:28
    唔啊啊啊!”

    滚滚黑烟自西边汹涌直冒,还有一阵阵凄厉的惨叫声哪怕十几里外的堡子都清晰可闻,站在墙头,王厚脸上亦是禁不住的直抽着。

    以前上网,看着那些那百姓当军粮,随军携带大磨盘,称呼人为两脚羊的朱桀黄巢之流,每每他也是无法理解,这些人为何能残暴达到泯灭人性的程度。

    不过事到如今,他也成了这个军阀,虽然不像是之前这几位魔王级别的主儿以百姓当做军粮,可如今,他也是学刘皇叔那样,以百姓当做肉盾!早在昨日,鲜卑来袭的消息他就已经知道,可一没有下令百姓撤散,二没有在边境堡垒布置防御,任由这些边堡百姓,自己麾下的领民被鲜卑人杀戮,他这也不照样是视人命如草芥?

    “州牧莫忘了马邑之谋!孙子云:义不理财,慈不掌兵!小不忍则乱大谋!”

    眼看着王厚的脸色随着一阵阵濒死的惨叫声而抽动着,侍立在他身边,李孚是凝重的抱拳拜着,听的王厚嘴角又是剧烈的抽蓄几下,说的轻松,可这真是一条条人命啊!剑砍断手脚,斧头劈断脊柱,鲜血淋漓的场面,是个人都不会轻易无动于衷吧!

    可正如李孚说说的那样,马邑之谋!大汉帝国与匈奴人轰轰烈烈的大战第一箭,败不是败在了那个没有气节的雁门屯长身上,而是沿途的汉民百姓疏散的太干净,让匈奴的军臣单于看出破腚起了疑心。

    今个这一战太重要了,关系到王厚的军事集团在辽东到底能不能站住脚跟!他可没有汉武帝整个大汉帝国雄厚的财力军力作为支撑,也没有几十年时间一趟趟的出击杀胡,和鲜卑人打拉锯战,所以这一战,必须将东部鲜卑的主力灭于此,最差也得打残他们!所以尽管脸色愈发的难看,可王厚还是一言不发!

    而此时,另一头三十里堡已经被攻破,街道上被杀成了尸山血海,横七竖八的尸骸倒伏在街道各处,简陋的寨子墙被推翻在地,一处处房子,茅草搭建的房盖上又一次燃起了熊熊大火,火光冲天。

    残存的百姓镇民哭喊着踩踏在泥泞的田地里,向东逃窜着,而拎着鲜血淋漓的刀子鲜卑人则是狞笑着一颗颗的割着人头。

    “单于,您看,我就说这些汉人都是两只脚的羊而已!就等着单于的刀剑来屠宰就行!”

    还亲自下场了,拎着个汉子血淋淋的人头,昂着脑袋瓜子甩着满头的碎发辫子,秃发那木伦有事大大咧咧的在莫护跋的军前,抱拳拜请着。

    目光所及,烈焰中已经化为一片废墟的三十里堡,边沿的北山堡,南大河镇镇民看着鲜卑人的凶残,也是胆寒的抛家舍业,哭喊着向回逃窜着,又是足足犹豫了几秒钟,历史的车轮再次重重加了一把速度,这位东部鲜卑的枭雄终于是重重点了点头。

    “各部进军,打下汉人的锦州城,城内兵器粮草,子女奴隶,任由大家来瓜分!”

    “大鲜卑!”

    亢奋的声响里,瞳孔满满都是贪婪的目光,数以万计的鲜卑骑兵终于是汹涌犹如洪流那样,一个个轮着马鞭子飞驰向了汉人的水田庄园。

    不过,在水田面前,这洪流就跟遇到了西口瓶那样,飞快的凝滞了。

    王厚留的官道不窄了,连接着各个堡子的主干道可都是按照秦直道的标准,虽然没来得及用水泥碎石头给铺上,有个十米来宽,被人踩车轧的,结实的很,可实在架不住鲜卑人太多啊!

    打头阵的是那天去十五里堡大超市自助购物不给钱的敦克礼,有过一次白拿的精力,那些各部鲜卑的贵族骑兵跟上了瘾那样,迫不及待的打马往前冲,听着他们回去形容,其余各部的鲜卑人也跟蚂蟥见了血那样,大呼小叫争先恐后的拥挤着,生去玩了抢不到汉人的粮食和财富。

    可就和后世城市主干道那样,下班点谁都想快点回家做饭歇着,你也超车我也往前挤,越是这样,道路反倒是越被骑群挤压的密密麻麻的,边沿甚至有挤不上的鲜卑人连人带马掉进了水深到脚脖的水田里,大脚丫子噗呲一下陷进了松软的泥土中,马蹄子陷得更深,可眼看着前头同部族的弟兄们越挤越多,心焦之下,这些部族强盗干脆扔了马,拎着刀子直接扑腾在水田里向东跑去。

    喧嚣的一幕,看得白鹿图腾下的慕容莫护跋眉头直锁着。

    鲜卑人缺乏正规的军事组织调度的缺点在这儿是显露了个一干二净。

    不过这一次,气势汹汹的草原强盗们可没有上次逛大超市一般轻松写意了,眼看着记忆中的十五里堡近在眼前,而且和上次一样,又是一个团四百人的步兵堵在道口,理所当然的,王奔是不会再让了。

    终于可以放开手脚,和这群该死的强盗拼一拼谁才是真的纯爷们!尽管只有自己这一个团,孤零零的防御着主干道,可看着面前好像丧尸剧里那样人山人海的鲜卑骑兵,王奔那双眼睛中依旧是只有杀气,毫无畏惧。

    “弟兄们!我团为整个大军最先锋!让这些胡狗们看看什么才叫大汉的男人!干了他们!”

    训练的犹如机器那样,前排的重步兵蹲下,后排的弩手三排弩箭叠在了一起,铺天盖地的鲜卑骑兵面前甚至连瞄准都不用瞄准了,只管昂起弩头扣动扳机就行,五十米距离,忽然间呼啦啦的一片弩箭划着空气刺耳的就奔射在了面前,尚且在你追我赶等着去捞东西的草原强盗们当即犹如被兜头一盆洗脚水泼在了脸上拿下,噗嗤啪嚓的锐器入体声中,一大片骑兵惨叫着翻倒下马。

    噗呲一下子,身边那个骑兵脑门上忽然多了半支弩箭屁股,脑壳都裂了点,血滚烫的喷溅到了慕容敦克礼的脸上。

    眼看着同伴直勾勾的倒下,惊骇之后,这鲜卑蛮夷第一反应不是畏惧,而是十足的愤怒。

    就好像人被蚂蚁咬了之后,绝大部分会愤怒的把蚂蚁踩得稀碎那样,猛地把那天抢夺到的环首刀拔了出来,敦克礼犹如个疯子那样凄厉的咆哮起来。

    “杀!宰光了这群汉羊!”

    其实都不用他叫嚷,本来就已经拥堵到密密麻麻的大道上,数不清的鲜卑骑兵已经是猛地扬起鞭子,凶恶的冲杀了上来。

    根本来不及再装填第二波,迎着狂叫着晃着长矛轮着刀子的鲜卑人,前三排重步兵再一次犹如机器那样轰然站起,矛屁股狠狠扎在地上,沉重的斧枪斜四十五度指着前方仅仅两个呼吸,汉人的长戟和鲜卑人的骑矛就好像两支箭猪竖着尖刺撞在了一起那样,彼此将对方扎了个千疮百孔!

    鲜血,就好像奔涌的小溪那样,一股股流淌进了两盘的水田里,染红了一大片。

    自古以来,那一片安乐的耕土田园,没有经历过鲜血的浇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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