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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八十四章.传统强盗与新兴强盗

小说:追随曹总混三国作者:好大一只乌字数:2587更新时间 : 2020-07-11 22:41:49
    吊足了胃口,这场远行盛宴足足准备了三个月,炽热的草原七月,这才从归化城踏着被草原上老大太阳晒得老干的火热大地,一道向西行了去。

    这次王厚算是有些冒险了,现在北方尚且没养成喝茶的习惯,他已经把茶叶当成紧俏货物之一,这次商队驮了足足六百多口箱子的南方绿茶,然后是日照产的糖四百多箱,本来供不应求的骨瓷,为了打开市场,也加了五十箱子。

    归化城本土产的奶粉,毛线,岛城舶来的棉布以及织造好的大棉衣,甚至兵器,盔甲,林林总总货物差不多拉了两千三百多口箱子。

    加上一道上的口粮,人骑用的,整个商队足足拥有牛羊牲口三千多头。

    值得注意的是,这三千多头精壮牲口一头都不是王厚的,全都是从阴山脚下放牧八个西鲜卑部族中征调的,这一次为了远行,这些鲜卑部族还出了六百多个精壮少年,平时跟着打杂照看货物,万一遇到强盗,也是掏刀子拎弓就上。

    这其实是对八部鲜卑算上一场福利了,因为牲口与学徒都是算干股,同样出人的辽东商业士族们都没额外算股份。

    不过这样没招,游牧民族创造力太差了,除了出肌肉棒子以及马匹驮牛之外,鲜卑人也出不了什么实际的商品,而王厚又想把鲜卑人拉拢上,带他们“共同致富”,就只能算他们个便宜了。

    鲜卑出的人,再加上王厚专门为商队配备,由王双率领的五百名精干护卫,投资归化城的世家有钱孙子……,咳咳,有钱的大爷出的三百来个掌柜,士族学徒,一个大商队足足达到了一千四百多人。

    这个规模,比当年张骞出西域都要大!

    丝绸之路,这次商队里王厚是一匹丝绸都没带,一方面王厚现在卖丝绸,成本太贵了,毕竟要从江南或者巴蜀进口,他花这么大代价,才不要帮别人宣传产品呢!

    另一方面,现在辽东有钱的孙子……,咳咳,有钱的大爷可多的很,江南进口那一年一万多锻丝绸,内部都不够分,他就不拿丝绸凑那个热闹了!

    这次商队远行,王厚的野心也不大,商队沿着阳山草原商路,一道向西,争取绕过凉州,从鲜卑漠南直接进入准葛尔盆地,抵达乌孙的伊犁河即可!

    不过这也够远的了,来回上万里,加上在乌孙赤谷城售卖商货的时间,估计每个大半年时间是回不来了,站在归化城头,目送着这支商队渐行渐远,走在后头,王双还无奈且充满希望的举起王厚特意为他打造的偃月刀,远远挥了挥手,看着这一幕,王厚还真有种心犹如猫挠的那种感觉。

    真是时代的差距,后世从内蒙古呼城到新疆克拉玛依,就算开半天休息半天,开车三天时间也到了,十天内足够旅游一圈儿再打个来回,这个时代却需要大半年。

    更重要的是,这算得上王厚一场疯狂的赌博,因为半道上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他也不知道这趟商路是能赚还是能赔,也许这一千多号人,三千畜货这一幕就是诀别了,埋骨黄沙中,再也看不到他们了。

    “要是有电报该多好,至少到哪儿还能报个平安!或者把火车造出来,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尽情奔腾去呗!路途也能快捷不少!”

    “不过火车!电报,哪个更难呢?”

    满脸纠结,王厚从已经修好了楼梯的城门斜坡缓缓下了来,一边走,一边还跟神经病那样在嘴里嘟囔嘀咕算计着。

    不过全神贯注在自己对这个时代的影响中,王厚是浑然没有注意到,就在城门边上,一双眼睛始终带着一股子恼火焦躁盯着自己背影!61 

    轲比能!

    从组建商队,到拉拢鲜卑部族,王厚是没和他商量一句。

    不知道正因为什么原因急急匆匆出城,在城门口停住脚步,轲比能是阴沉着老脸一道上目送着他背影足足绕过了新修起来的奶粉厂厂房,这才狠狠一甩马鞭子,猛地冲了出去。

    …………

    远行的探索总是能给现有社会结构带来格外大的发展与冲击,就像欧洲的大航海时代改变了整个西欧结构,将其由封闭的小王国封建结构,发展成了一个个近代工业帝国。

    这次远行商队出发,甚至商队还没到达地方呢!就已经给归化城的社会结构带来改变了!

    王厚现在带给这个时代影响最大的穿越品是什么?不是水泥,他的审美观点也就在麾下强推一推,据说在岛城,已经开始有有钱人把平整的包豪斯房顶改建成传统汉式青砖大瓦房顶了,也不是棉,糖什么的,影响最大的,莫过于大黑锅。

    短短几年时间,甚至就连巴蜀和交州都流行起了各式各样炒勺铁锅,除了之前的瓮煮,现在大家伙也开始流行起吃炒菜了,在王厚推行多养猪的北方,王氏红烧肉已经成了一道流行名菜,这个时代巴蜀还养着最适合做回锅肉的成华猪,就是不知道巴蜀大厨们有没有把足以抗衡红烧肉的回锅肉给端出来。

    现在王厚这归化城第四大产业也渐渐兴起了,饭馆子!

    这头纺织厂还没修建完,那头靠着南城根儿,一溜鲁菜馆子二层小楼是率先站起来了,因为天天烤全羊,天天烤全羊,嘴里都吃上火的王厚是实在吃腻了!

    这儿,吃了半辈子羊的鲜卑牧民头一次尝到什么叫红焖羊肉,还有铜锅涮锅子!甚至豆腐泡豆腐皮金针菇什么的炒巴炒巴,也比成天吃干巴巴烤羊肉来的过瘾。

    更重要的是,这儿卖酒!即墨老酒,浓烈的岛城蜜酒烧!

    之前归化城招个鲜卑壮年劳动力,那真是难死了,可这饭馆子一建成,来干活的年轻人一下子就多了起来,因为只有在归化城干活才给发钱,发了钱才有钱下馆子。

    甚至后世深圳赫赫有名的三和大神群体在这儿也出现了,不少鲜卑人在城内的建筑工地干三天,然后直接下馆子喝上整整一天,三天一倒也活的有滋有味的。

    不过今个,就算喝酒的鲜卑人声音也压得鸟悄的,因为馆子的一角儿,是两伙大佬盘道了起来,一伙咋一眼看去,都看不出是汉人来,因为他们打扮比鲜卑人都野了!穿这个短挂衫子,露出胸脯健壮的腱子肉以及伤疤,脑袋上居然也梳了不少辫子,几个人几乎全带着一个黑眼罩,遮住了一只眼睛。

    另一面,则是正统点的鲜卑人了,不同于东部鲜卑,西部鲜卑基本发型是背发,浓密的黑发披在肩头,一个个也是人高马大穿着皮袄子,脸上身上同样露着疤。

    两伙人都不像啥好人,而且鲜卑披头士的老大还频频向汉人辫子帮老大敬着酒。

    “大哥!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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