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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最萌身高差

小说:山河盛宴作者:天下归元字数:11431更新时间 : 2019-12-19 21:51:27
    因了这梦,文臻睡得便有些不安稳,似乎于梦深处,都能嗅见那股甜腻诱人的香气,弥散在朱廊青瓦之间,而纱幕在黑暗的天幕中迤逦飘舞,扭转如蛇,时不时覆上面颊,窒住了人的呼吸……

    不知何时有一只微凉的手,轻轻拂过她的颈项,似清风过飞雪落,朦胧间凉意浸体,那种黏腻的、纠缠的、暗昧不清的感觉渐渐淡去……

    她再次睁开眼睛时,天光已经大亮,燕绥还没醒,她无意中一转头,就看见那人线条精美的半边脸,她用目光在那家伙眼睫毛上滑了一阵滑梯,心中不由叹一声美色误国,难怪朕今日要误了早朝。

    生平第一次在男人身边醒来,似乎也没什么粉红泡泡,因为三八线还在,她好像被燕绥传染了,居然一夜也没翻一个身,两个人睡成了一对僵尸。

    她看了好一会,忽然觉得哪里不对劲,又凑近了去看,才发觉燕绥的呼吸很轻,轻得几乎感觉不到,某种程度上简直可以说是“气若游丝”。以至于方才有一阵她瞧着他,忽然便心中不安,总觉得眼前的这个人,美而不鲜活,仿佛下一阵便要这样永久地睡去一般。

    或许感觉到了凝视,燕绥睁开了眼睛,像日光在这一霎得到了邀请,亮起了惊艳天地的华光,文臻只觉得眼瞎。

    他的醒来,果然还是毫无睡意残留,像未曾睡过,随即他坐起,坐起的那一霎,忽然脸色一变。

    文臻一直盯着他,严格来说盯的是他盖着的被子,目光在某个部位上打转,然后如愿以偿看见了某个小帐篷。

    宾果!

    她猛地跳起来,翻身下床,笑道:“殿下你醒啦,殿下我去叫人伺候你洗漱,殿下你慢慢起,你血压似乎有点高,起床不能急哟。”

    也不等燕绥回答,她拉开门,大喊:“德高望重!德高望重!”

    德高望重从屋顶上探下面无表情的黄脸,一双黑漆漆的眼珠子直勾勾地望着她,眼神十分暧昧。

    文臻笑着对里头指了指,一句话也不多说,赶紧先扯呼。

    今天如果不出预料的话,燕绥应该不会出现在她面前了。

    她一直在学闻至味传给她的《闻探》,研究各种下毒制毒的方法,只是一直在宫中,没有什么机会试验,随便试了只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好容易等到出宫,昨晚又被燕绥搞得心潮起伏,一怒之下,干脆拿燕绥先试了试。

    这一次尝试的不能算是毒,只能算一味药,所以当她的手拂过燕绥的枕头被阻止时,她顺手便将那味叫“挽春”的药下在了自己的头发上。

    “挽春”名字很好听,意味也很深长,浓缩时光,挽救青春。书里说,适合用在一些年老体衰却还没有子嗣,不惜耗尽精力搏一把的人身上。简单地说就是能将人体内的储藏的精力迅速调动一空,促成短时间内的龙精虎猛,以求开花结果,但这个时间过去,因为损耗殆尽,以后也就多半一蹶不振了。

    但这药妙在,如果在这段时间内没有旦旦挞伐,精元未泄,则十二时辰之后自然药力散失,不仅不会有任何不良影响,还对人体有利。

    这药暂时只适用于男子精元,再研究下去,就是针对所有人,激发潜力的一种药。

    文臻对贞洁并没有过于看重,但这是封建社会,女子失身后果太严重,而燕绥行事恣意,她可不能将贞洁和未来都押在别人的自律上,所以睡下的时候,便来了这一手。

    如果燕绥真的让她看走眼,做了些她不爱做的事,那么后果,就是一生不举。

    好在,事实证明,燕绥就真的从来没正常过……

    文臻颇觉此刻心情有些复杂,但想着燕绥今天要撑一整天小帐篷便觉得心情甚好,想象着叉腿走路的燕绥,笑容越发甜蜜,自己去找厨房,准备做早餐。

    走出门时候,她还有些担心会不会遇到机关,但一路畅通无阻,和寻常宅院没有两样,只除了看不到婢女小厮——视线范围内没有人,也没看见什么门户,但只要她需要,就会随时冒出人来,比如她刚一张望,头顶就有人问她要去哪里,等她说了要求,就听见格格连响,眼前明明是一丛灌木的,灌木忽然分开,露出路来,路走到尽头,明明是墙,便开启了门户,她只需要跟着联动的机关一路走下去,就到了厨房,等站在厨房门口回头看,刚才的路已经没有了。

    这种设计,实在惊人,像是阵法和机关的完美结合,任何人贸然闯入,懂阵法的会中机关,懂机关的绕不出阵法,多半要耗死在此地。

    只是哪怕就是一个小小的院子要这样改装,那也是耗费巨大,如果整个占地几百亩的宜王府都是这样的,文臻觉得东堂皇宫还不如搬到这里来算了。

    德容言工们在各个角落一闪而过,文臻忽然想,宜王府没有床,那德容言工们睡在哪里?

    德高望重昨晚睡屋顶,这个她是知道的。经过主院院门的时候,看见容光焕发从墙里(?)出来。

    她多看了一眼,发现墙上居然有床,放下来是床,挂上去是墙。

    特么的宜王府这么大地方,一万张床也放得下,又不是她现代那世寸土寸金因此处处讲究收纳节省空间,用得着这么抠么。

    经过第五进院子时候,看见树上有个网兜正在收起,估计也是哪位值夜的休息地。

    还有更多的,不知道睡在哪里,怀疑可能是榻榻米大通铺齐齐整整像烤面包那样的睡法。

    文臻感叹了一下燕绥的抠逼,便开始做早餐。她精神不佳,也不想多折腾,看厨房里,又想吐槽了,看不到厨子也罢了,食材也没多少,像个皇子家的厨房吗?比闻大娘家也好不了多少。

    好在还有隔夜的冷饭,米非常好,颗粒晶莹,便做了土豆泥肉末三角煎饭团,胡萝卜绿豆芽韭黄和肉丝裹上面皮炸脆的春卷,面粉里加入菠菜汁,做成绿莹莹的菠菜蛋饼,蛋饼是长条的,再切成手指长的一段段,乍一看像一条巨大的豇豆条。

    点心有了肉和菜,主食就简单些,葱油拌面,文臻自己炼制的葱油香飘十里,整个宜王府虽然安静如故,但头顶的树,檐下的影,花丛里的花,都似乎在无风摇曳。

    等到早饭好了,她让人送一份给燕绥,擅长做坏事的人都天生懂一个道理——做任何事都不能做绝,干完一票就得虎摸一把,给对方留一个情绪的起伏期,说人话就是打一棒再给个蜜枣儿。

    德高望重和一个微胖的男子前来拿早餐,小胖子比德高望重有亲和力,自我介绍说叫容光焕发,殿下容字队的领队,并也隐晦地表示了自己也希望能换个名字,自己姓德,叫德裕应该不错,并对文臻表示了由衷地看好和大大的鼓励。

    文臻哈哈哈应付,发现只隔了一夜,德高望重看她的眼神,又有了不同。

    那是充满热辣的眼神!

    那是承载了无数希望的眼神!

    那是寄托了毕生最大梦想的眼神!

    前二十多年都活得比和尚还和尚的殿下,终于开窍了啊!

    只昨夜一夜,这姑娘破了殿下无数记录啊!

    第一次碰触女人。

    第一次带女人回家。

    第一次带女人进自己房间。

    第一次和女人一起睡觉!

    昨天他们还在忧愁殿下看样子要一辈子打光棍他们的苦日子遥遥无期。

    一眨眼春光就漫过了红河岸!

    钟文和德裕,就指望你了!

    容光焕发手里端着一个托盘,上头是叠得整整齐齐的衣服,文臻瞧一眼那分外轻薄宽大的衣服。笑出一朵毫无异色的甜美花儿。并满嘴跑火车地表示一定会努力,亲们请放心。

    德高望重和容光焕发满怀喜悦地去给殿下送早饭,打开门,就看见殿下大马金刀地叉腿坐着,姿势很销魂。

    一边叉着腿,一边低头看着裤子,见两个随从眼神瞟过来,便作丈量两膝尺寸距离状。

    德高望重从鼻子里冷哼一声,容光焕发生来喜相的脸上笑容更加浓烈几分。

    哟呵,装什么装,当人看不见你的小骑枪?

    那位闻女官看来果然不同凡响,瞧殿下这雄风不倒。

    两人默默腹诽着布菜。燕绥换好衣服,坐下来就吃,他对文臻最满意的一点就是,只要不是心情不好,她都会照顾他的对称欲,她做出来的东西,形状角度线条摆盘都无可挑剔,看着就让他心情好上许多,不像之前那些蠢厨子,关照了多少遍,切出来的东西还是有点歪。

    煎饭团入口先是酥脆,再是糯软,土豆泥醇厚清香,肉末微微辣香,入口即化绵软无渣的土豆泥和微微有些脆硬的肉末,将两种截然不同的口感美妙融合。而春卷就是纯粹的脆,金黄的春卷皮在唇间轻轻一抿,便发出细微的碎裂声,馅料因为有了韭黄而香气略冲,却提炼出一种极致的鲜。而菠菜汁蛋饼,便是他也多看了两眼,从来没见过面居然是有颜色的,翠盈盈的连眼睛都觉得舒服了几分。只是形状有点接受不能,天知道他最讨厌豇豆了!这丫头故意的吧?

    而葱油的香,是一种要在口腔中纵横捭阖,以浓墨重彩留下深刻记忆的香,不知不觉间,便能扫下一多碗。

    燕绥吃饭的时候,德高望重和容光焕发就在一边默默咽口水,还不敢发出声音,声音越大某人吃得越香,本来可能留一口的,也绝对不会再留。

    直到他吃完,擦完嘴,性子比较活泼一点的容光焕发才道:“主子,既然旨意允许闻女官在王府养几日伤再回宫,那我们要不要给她再收拾出一间卧房来?”

    德高望重立即皱眉道:“每间房都有用途,怕是腾不开。”

    “怎么就腾不开了?德高望重你在搞什么花样?”燕绥眉一挑,看看两个属下表情,袍子一抖道,“想什么呢?那个丑丫头,我怎么可能对她有兴趣?没见她为了献身于我都给我下了药,但我也扛住了没碰她。女人啊,就是这样,一个个狐狸一样,看似一本正经,实则心怀不轨!”

    ……

    门外,一本正经但是心怀不轨的文狐狸,手里抓着个辣椒瓶子,停住了脚步。

    片刻后,她鼻子哼笑一声,转身就走。

    回到厨房,端起剩余的早饭,往前院走。

    给唐羡之送早饭去!

    ……

    一路畅通无阻到了第一进,文臻有种进入宇宙基地然后自己被开了权限的感觉。

    当她到了第一进之后,差点以为自己走错了门。

    昨夜明明还是一个啥都没有只有树的空院落,今天居然就成了一个精致的小院。

    一夜之间,院子里的空地里已经多了一个简朴却绝不简陋的木屋,木屋结构精美,飞檐斗拱一样不缺,居然还带有回廊小桥,窗前挂了竹丝帘,缀了青色绢布卷边,檐下垂了素色木纹纸灯,青色丝穗随风飘舞。木屋门前宽宽的平台被水洗得透亮,透着木纹原生态的自然美丽纹路,铺着淡碧色生丝席,唐羡之正坐在席前,面对着一架古琴在试音。

    琴也并不浮华,十分古朴,琴身还有斑驳纹路,似上古之物。然而这有些旧旧的琴,配这巨树之下木屋素帘青灯,便生出一份近乎动人的和谐,那般素淡清澈之美,令人连心都似瞬间通透如水晶。

    而趺坐在琴前一身素衣的唐羡之,是这清澈世界里,最透明美妙的一笔。

    他轻拨五弦,起仙翁之音,发丝如墨,而指尖似雪。

    远山和万树,都似因这弦音而微微震颤,于天地画卷间洇染成水墨一色。

    四面人很多,却凝然无声,与宜王府近乎凝固的无声不一样,那是人们在美妙的色彩和音乐之前自然的屏住气息。

    文臻禁不住站住了,对自己美食向来骄傲的人,此刻竟忽然觉得这早餐是不是油腻了些。

    忍不住便去对比燕绥和唐羡之,唐羡之也是讲究的,但他的讲究和燕绥截然不同,他更像一个极其珍惜和懂得生活之美的人,并不计较,却也不肯将就,哪怕是被困在对手家的院子里,他也要活出属于自己的尊贵和不同来。

    唐慕之也在,倚着木屋回廊,似乎在想心事,神情平静,气质优雅,俨然的世家大族尊贵闺秀,昨天的狂躁暴戾于她仿佛只是一个梦境。

    看见文臻,她竟然也没发作,淡淡地点了点头,就好像这是一个经常遇见的熟人。

    文臻觉得更梦幻了,她原本准备放下托盘就走,怕的就是唐慕之发疯,毕竟这大小姐昨儿被她坑得够惨。

    倒是唐羡之,立即微笑站起,笑道:“难怪今日树上喜鹊儿叫,原来是祝贺我有口福。”

    文臻噗地一笑,心想这人仙子一般,说话却十分接地气,确实比某人可爱多了。

    此时有人过来,接过早餐,似乎想试毒,唐羡之笑着摆摆手,那人便住了手。

    唐慕之居然也不觉得什么,自顾自坐下便吃,兄妹两人口味明显不一样,唐慕之更喜欢带肉的油炸之物,唐羡之却更青睐一些那个绿油油的蛋饼。

    说唐羡之爱清淡吧,葱油面味道浓烈,唐慕之没吃完,唐羡之倒满脸赞色。

    唐羡之礼貌地邀文臻共进早餐,文臻看一眼唐慕之,笑道已经吃过。唐羡之也笑,说如此甚好,他也不过客气客气,这样正好吃个双份,文臻以为他在开玩笑,谁知道他还真吃完了双份。

    文臻等他吃完想把托盘碗碟带走,省得遗留下来生出什么麻烦,自己思量着方才在厨房里看见一排大缸,是腌菜做酱的绝好用具,爱好厨艺的人难免见之心痒,此刻便想着要去集市上采购一些菜蔬豆子,给燕绥腌一批下饭菜,省得以后总不吃饭,每日跑宫里骚扰她。

    先前做饭时她已经从另一个护卫言出法随那里知道,昨晚陛下下了圣旨,好生对唐家兄妹的到来表达热烈欢迎。把燕绥申斥了一番,却又含糊地没论对错,也不说九里城事件,只说既然唐家兄妹来了京,唐家小姐又受了惊,那就先留在天京好好休养,燕绥和他们有些误会,那就由燕绥负责弥补,着令宜王府好生招待云云。

    至于文臻,圣旨里也随意提了一笔,也不知道燕绥是怎么往上报的,文臻成了为了保护唐小姐勇斗猛兽的女斗士,圣旨也便将她做个添头,让她也在宜王府休养,宜王府没有女眷不大方便,她在,正好照顾“身体不适”的唐小姐。

    这就是变相软禁了。

    是燕绥要的结果。

    文臻想皇帝也够滑,装傻充愣,把这烫手山芋直接扔给了燕绥,燕绥还得谢主隆恩。

    皇室和门阀之间第一次勾心斗角的斗争,便以这种方式暂时结束。结果险险地停留在了一个双方都能勉强接受的点,然而好像所有人都忘记了,那日长街喋血,无数百姓陈尸于途。

    这就是皇命豪强便是天,勿谈自由与尊严的封建时代啊。

    文臻有些恍惚,正好唐羡之好像在问她打算做什么,她随口道:“想去集市上买菜。”

    唐羡之便啊地一声,很感兴趣的模样,道:“我陪你。”

    文臻霍然转醒,目瞪狗呆。

    这位在说啥?

    “看你的模样,应该要买不少,我对菜色颇有些了解,也很会还价,你要不要试用一番?”

    唐羡之自告奋勇。

    文臻顿感头痛,有种开门遇见推销员的赶脚,仙子,你就好好在云端蹲着不好吗?

    她又看向唐慕之,心想如果这位也要跟着去,那她就直接放弃了。

    唐慕之冷笑着看她,“看我做什么?我哥给你三分脸色,你就敢想多了是吧?”

    “没有没有,我是想问问您想吃什么菜呀?”文狗腿笑眯眯。

    “不要和我玩这一套。”唐慕之淡淡道,“我没和你计较,是因为吃了你这种人的亏,首先是我自己没用。你要身份没身份,要能力没能力,我一根手指就能碾死你,现在对付你,胜之不武。”

    文臻笑嘻嘻地看着她,姑娘你这是被你哥洗脑了吧?

    明明就是不方便现在对付她,说得这么矫情做什么。

    这个唐慕之,天不怕地不怕的,却好像特别忌惮她哥。

    可瞧唐羡之对她淡淡的,也看不出如何兄妹情深来。

    一刻钟后,文臻有点懵逼地看着唐羡之安排人赶来的专用买菜车。

    真特么的……牛逼。

    偌大一个车,居然是带挂车的,前头马车式样,十分精致,用来坐人,后头式样简单一些,两壁打了格子,放了筐子,据赶车的车夫介绍,他是唐家在天京宅子里专门买菜的数人之一,这是唐家数辆买菜车之一。

    这让文臻想起以前看的一个故事,说某百姓娶了某大官家的厨娘,婚后便要新婚妻子露一手,结果人家说,妾身是专门负责厨房里切葱花的。

    唐家是川北无冕之王,掌握三州之地,因身份重要又犯忌,全族没有一个子弟住在天京,居然天京也安排了巨大的宅子,养着无数闲人,每天买菜都要轮流值班驱车上街。

    这让文臻有点明白了,为什么燕绥一定要对付唐家。

    别看唐羡之在宜王府里没人管,但是他一出门,马车后头就跟上了一队骑士,和马车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唐羡之就当没看见。

    拥有巨大影响力的豪门和皇室之间,本就是你敬我一丈我让你三尺,说是在宜王府由燕绥照顾,不代表就此彻底失去自由,但是想要踏出一定范围,也一定会有人干涉,聪明人会懂得寻找出合适范围,避免难堪和尴尬。

    文臻想,现在,这买菜,就是猛兽们圈定活动范围的契机了。

    好在这附近就有一个集市,还是专门供应这一处王公贵族区域的高端集市,这一点从地面十分整洁没有污水横流,各色菜蔬分类分区,以及有专人管理便可以看出来。

    当唐家的车夫从后面那辆车上拖下来一个个带轮子的小筐子的时候,文臻几乎以为自己是穿回去了。

    这不是现代大妈们的爱物,买菜小拖车吗?

    还比人大妈们的更讲究更精美,全程雕刻呢。

    然后她知道了,这也是唐羡之的设计,他五岁时候看见家里仆人买东西,虽然出了集市有大车接送,但买菜当时拎着拖着又不甚方便,便亲自设计了这种买菜小拖车,之后整个唐家的仆人都用这种拖车。

    好吧……真是,宜家宜室啊……

    买菜的时候,文臻再次见识到了仙子果然没吹牛,那地气接得……令人发指。

    “……大爷,这豆子多少钱一斤?”

    “十文一斤呐。”

    “这有些贵啊,今年雨水多,您这豆子色泽淡,也不够实在,明显肥力不够,隔壁摊子卖七文,您老年纪大了,我们照顾一下……您给六文一斤吧。”

    文臻:……特么的我还以为你要说给八文一斤呢!说好的怜老悯贫的呢!

    “您这鸡蛋不错……哎不用您亲自挑,我自己来……行了就这些……十五文?这位大哥,如果我告诉大家伙,您把新鲜鸡蛋藏在底下,三天以上的鸡蛋放在最上面您觉得怎样?……好,五文。真真,付钱。”

    文臻:……那位卖鸡蛋的大哥要哭了您知道吗?

    “……您这猪肉倒是便宜,那边比您贵三文一斤呢……哦您别切,我没说我要……市管!市管!这边有个卖老母猪肉的……”

    文臻:……你来的时候集市上人多了三分之一,你来了一刻钟后集市上摊子少了三分之一。

    ……

    总被唐羡之刷新世界观的文臻,捡起自己掉了一地的眼珠子继续买菜,经过唐羡之一轮摧残,这个不大的集市的人很快便知道来了一个美得像仙子精得像大妈的恶客,都开始老老实实做生意,文臻继续在猪肉摊看肉,刚看中一条肉,忽然一只手伸过来,手里拿着一块洁白的帕子,隔着帕子拎起一块特别方方正正的肉,往她拖着的筐子里一扔。

    文臻一转头,哟,小骑枪竟然来了。

    她笑眯了眼,“您来了啊?您今儿个真仙!”

    薄绡飘飘的燕绥,在这纷乱嘈杂的集市中,就好比一只天鹅闯进了蝗虫群,就连步态也和天鹅有异曲同工之妙,微微叉腿,飘然若仙。

    燕绥不理她,只道:“肉买好了,还要买什么?”顺手把帕子扔了。

    文臻:“还要买肉。”顺手把燕绥拿好的肉给扔回了案板上。

    不等燕绥发表意见,她已经对那个快要发作的摊主道:“市管还没走呢,您这带着血丝手指一按一个坑半天恢复不了的病死猪肉,是想留着做驱赶您的证据吗?”

    那摊主默默地收回了猪肉,再默默地把一小块新鲜猪肉放在文臻篮子里。

    文臻又扔回去,“自个吃吧您。做人厚道点。别一个个狐狸一样。”

    燕绥已经走了过去,忽然回头,看了她一眼。

    文臻笑吟吟,眉目不见端倪。落后他三步远。

    燕绥身高腿长,大抵是嫌弃集市脏乱,走得飞快,一边走,一边又扔进来一条鱼,道:“这鱼看着不错,整齐,干净。”

    文臻扔回去,“是啊,死得板直,腮雪白雪白,是够干净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它吃了什么药,没扛住,硬得不要不要的。”

    硬得不要不要的某人,又回头看了她一眼。

    文臻笑嘻嘻。

    至于谁心里MMP,管不了。

    ……

    之后又有萝卜青菜齐齐登场又退场,蘑菇竹笋你方唱罢它谢幕。燕绥买菜,萝卜不管糠不糠,只看肚子圆不圆。青菜不管青不青,只看叶子有几片。蘑菇不管鲜不鲜,颜色首先要美艳,竹笋不管嫩不嫩,只看笋头尖不尖。

    他在前头唰唰唰买,后头文臻啪啪啪扔,一路旋风般一刻钟扫荡完整个集市,多亏文臻一眼辨好坏,动作够快,居然最后小筐子也装了一半。

    不得不说殿下的脑子还是很好用的,等到再回头来一遍,燕绥挑出来的菜,就是村里最美的那一颗了。唯一的问题就是还是那谜一样的审美,比如青菜可以有虫眼,但一定要对称,蒜头必须是整数瓣,单数的不行等等。

    而唐羡之,从一开始燕绥旋风般开始买菜,他就默默功成身退——难道还追在后面还价吗?

    倒是文臻怅然若失,心想天潢贵胄就是可恶,不懂小市民的乐趣,不知道讨价还价也是美好的烟火气吗?尤其从十五文还到五文,那成就感和快感,皇帝夸俺都不换。

    皇帝会不会夸不知道,皇帝他儿子明显不会夸,保不准还嫌弃还价太啰嗦。

    文臻要买的菜挺多,市面上能有的能腌菜做酱的她都买了,小拖车来回运了好几次,这时候就能看出那个特制挂车的好处了,菜用筐子一筐筐放在车里,两边有打好的格子,一包包的肉类则搁在格子上,以免血水混杂,影响口味。

    文臻对这样的讲究也是服气,正准备回宜王府大干一场,忽然觉得有点饿,果然在车边等她的唐羡之道:“已经到午时了,我瞧着宜王府也没厨子,这时候再要闻女官你做饭,太辛苦了些,这样吧,我做东,请殿下和闻女官去德丰楼,尝尝他家的名菜水晶三蒸,可好?”

    “叫我文臻,文学的文,至秦之臻。”文臻笑道,“我家祖父是倒插门,所以随了闻家的姓,但实际上祖父姓文,这才是我真正的名字。”

    “我觉得这名字更适合姑娘你一些。”唐羡之从善如流。

    燕绥却已经不大满意了,“怎么没听你亲自和我说?”

    文臻假笑,“不敢说,怕被误认为心怀不轨。”

    燕绥瞅着她,慢吞吞地道,“嗯,没有心怀不轨,门缝里偷听,光明正大得很。”

    “是啊,我们这样的小人,自然不敢和殿下比谁更光风霁月啦。”文臻推他,“殿下殿下,时辰不早了,吃饭了没?吃过了你随意,没吃过回家吃去吧,再见。拜拜。”

    燕绥一反手,抓住了她的手,稳稳妥妥往身边一搁,对一旁唐羡之一点头,“可以。见笑。”拎了文臻便走。

    文臻掐他手指——见笑?什么见笑?自说自话挺熟啊亲?

    可惜掐了半天人家手指一个印子都不留,她倒指甲生痛。

    文臻下定决心,管什么死不死,练!功也好毒也好,都练,哪怕最终要死呢,最起码现在活得痛快!

    燕绥不是说了嘛,齐云深那倒霉玩意,为了给她快速“拔毒治病”,不惜工本在给她灌功,所以想要彻底清除恢复健康从此成为不会武功的普通人,也是不可能了,既如此还不如多拿一些,多一些资本,将来才有更大的可能对抗厄运。

    她文臻,能屈能伸,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逃,这才是英雌本色。所以现在,她不掐了,乖乖地挎住燕绥的臂弯,思考着下一次给他用哪种药比较适合他的气质。

    燕绥低头瞧了瞧,这黑芝麻馅汤圆儿和一般的古灵精怪不同,她浑身上下透着憨厚乖巧的气质,连眼神都规规矩矩从不骨碌乱转,生气也像是在试探,掐过掌心后就高高兴兴挎上他胳膊,一脸的温柔顺从。

    可他敢打一文钱的赌,黑芝麻汤圆一定在想下次给他用什么药……

    汤圆儿吊在胳膊上的姿势挺新奇,这让他有种被依赖的奇异感,来来往往的人都禁不住看一眼,她不在意,燕绥也不在意,不在意地挺着腰带着她漫步,一边嫌弃地道:“你瞧你矮的,挎着你像挎个包,脚离地了吧?”

    “是啊是啊,要么我去挎唐羡之吧?走路有点累呢。”文臻伸长脖子看前头的唐羡之,“他身高我瞧着顺眼,高度合适,最萌身高差。不像你,挎着跟挎个鹭鸶似的。”

    “你也就这眼光,就看得上矬子。”燕绥呵呵一声,胳膊却没松开,文臻看一眼前方的唐矬子,人家顶多比你矮两公分,这就矬子了?

    我们宜王殿下的脸呢?

    德丰楼就在前方不远,位于这一处高级住宅区域的中心地段,文臻一看那地段就眼冒蓝光,这种好地方,便是卖煎饼,她也能一年赚一座王府!

    老远就看见德丰楼杏黄底斗大的酒旗,卖茶食的妇人小厮进进出出,文臻听说过这家酒楼属于高端定位,几乎就是个会员制,有一些与众不同的规矩,雅间没有一定的地位的熟客根本订不着。没有足够的身份,有银子也顶多坐个大堂。

    她早就有心来品尝,今日可算逢着机会,只是想着唐家和燕绥身份都敏感,去这种地方吃饭,不报身份进不去,报了身份惹麻烦怎么办?结果事实证明贫穷限制了她的想象,唐羡之在天京的管事提前到了德丰楼,随即便开了一间雅间,据说唐家在德丰楼有专门的雅间,长期包下的那种,供唐家的人偶尔来天京享用,平日里唐家在天京的管事们也会偶尔在这里聚个餐。

    文臻再一次深切感受到了豪门的地位,体现在生活的各个方面,却不为平常百姓触及,只让皇族刺眼。

    文臻一行人上到二楼的时候,顿觉气氛安静许多,午时客人不多,雅间只有两间开着,分别在走廊的两头。另外一间看样子已经开席有一阵,而且宴请的是贵客,门口站着好些护卫,小二以银盘奉菜,所有的菜都被门口的护卫接过去,验过以后才由护卫送进去。

    文臻听见唐家的管事小声地和唐羡之嘀咕,“那不是季家谋士吗,不知道是不是季怀庆也在。他近日正好回京述职。也不知道是在请谁,大抵是想谋个好差事。不过他不怕大皇子发作?”

    唐羡之笑了笑,只道:“终究那是季家的事。”管事也知道此时不是讨论这件事的时候,专心去安排宴席。

    文臻眼力好,一眼看见那边雅间站在门口的一个清癯男子,有点眼熟,仔细想了一会,想起来这位不就是之前唐羡之和燕绥九里城互坑时候,那个负责安抚百姓,把唐慕之驭兽杀人的罪过都推给燕绥这边的男子吗?

    她当时在装死,虽然看见这个男子,但并不知道对方说了什么,还是易人离之后告诉她的。

    他是季家的谋士?

    文臻想起那日九里城遍地的百姓尸首,和最后燕绥无辜承受的痛恨目光,便觉得心里不爽,想了想,悄声问燕绥:“今儿不会再有事吧?”

    季家,很明显就是三大世家之一的那家嘛,季家重武,季家所掌控的苍南州地势险峻,百姓彪悍,不服驯化,时常闹事,所以季家对于兵权的渴望尤其强烈,拥有自己的募兵权还不满足,这一代的继承人早早从军,现今已经是实权副将了,常年跟随大皇子安王在边境驻扎,协助大皇子管理东堂天机府,兼管对其他各国的军事外交事宜。

    如今没听说大皇子回京,这位季副将自己回京述职,在醉丰楼宴请贵客,能让季家这样请客的,身份自然也非同凡响,保不准就是太子呢。

    B王燕绥淡淡道:“除死之外,所有的事,都不叫事。”

    文臻肃然起敬,决定等会一定坐得离他远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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