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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四章谁占便宜谁吃亏

小说:我被霸总拐去结婚了作者:桂桂津津字数:3663更新时间 : 2020-08-21 23:29:03
    “你应该是发烧了,没有事的话,不要乱动。”

    “一会给你弄点肉吃,再喝点姜糖水,出点汗,应该也没有多大的事情了!”

    广坤说的轻而易举,好像傅慕笛就是山里不长生病的野兽一样,随便保养几天就会好了。

    “可是我很想吃肉肉呢?”

    傅慕笛眨着眼睛,表现出和平时格格不入的温柔,初夏躺在被子里,差点被女人的矫情笑醒,这女人转变的很快啊,撩汉子一套一套的,不当情感大师真是可惜了。

    “那你起来,和我一起吃吧!”

    广坤站了起来,移到旁边的座位上,给傅慕笛让出了火炉旁边最暖和的位置。

    “美女,你吃饭吗?”

    好像发现了初夏没睡着,广坤冲着初夏喊道。

    那个早醒来的女人一直在装睡,眼前这个女人醒了就开始撩人,她们是什么关系?广坤有点好奇,两个性格差距如此大的女人,怎么会跑到深山老林里来了!

    “我不想吃饭,我减肥!”

    初夏冲着傅慕笛眨了眨眼睛,意思是你们两个先聊,别管我!

    看到傅慕笛一副急不可耐的样子子,初夏背过身去,拉了拉被子,继续睡觉。

    初夏想睡觉,却睡不着,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天翻地覆,初夏想不明白,唯一需要做的就是休息以后在做打算。

    广坤这个男子,看上去并没有任何的敌意,火炉里的火烧的更旺了,木头发出了吱吱的声音,此刻初夏放松了心情,呼呼的睡了过去。

    一旁的傅慕笛穿着薄薄的睡衣,坐到了火炉边的凳子上,紧挨着广坤。

    “大哥,我有点冷,你能拿一件我穿的衣服吗?”

    广坤扫了一眼傅慕笛,女人穿的睡衣都已经破烂不堪,即便在火炉旁边也是冻的瑟瑟发抖。

    这个男人是光棍,家里应该没有什么女生穿的衣服,眼见男人不动弹,傅慕笛继续问道。

    “要不,我就穿你的衣服,将就将就算了!”

    傅慕笛一把抓住广坤穿的外套,起身去了隔壁的储藏间,打算换了下来。

    “穿这件吧!”

    广坤隔着门帘,递给了傅慕笛一件很厚男士的毛衣,灰色的。

    “谢谢!”

    这男人还算是怜香惜玉,让他去找衣服他装作听不见,穿他的衣服了,他才行动,这个男人好怪啊。

    接过男人手里的毛衣,傅慕笛快速穿上,不管好看难看,不穿厚衣服,要在这里冻死了。

    “换好了,现在开始吃肉吧!”

    广坤招呼这个女孩子吃肉,男人的烧烤技术相当的高超,一个人独享美食有些无聊,两个人一起吃,还是比较开心一些。

    傅慕笛吃了几块非常小的兔肉,沾了一点孜然粉,舌尖一接触到肉,味道就融化了,兔肉的味道是相当的好。

    原来这里是滨市最南端的深山老林,因为没有被开发过,外人很少过来,生态环境保存的相当的好。

    空气清新,夜晚宁静,除了天上的星星,就是地面的树林,安逸又隐秘。

    空气水都相当的干净,是一个世外桃源的地方。

    兔子肉是那样的香甜可口,傅慕笛嚼了几下,口感不错,肥瘦始终,一连吃了几块兔肉,傅慕笛的身体回复了,像是充满了电的手机,更加的有力气了。

    “你身子还没有彻底的恢复,还是少吃为妙!”

    眼前的这个男孩子漫不经心的说道,没想到呀,这个男人看起来粗枝大叶凶巴巴的,没想到还懂得怜香惜玉。

    “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傅慕笛抬起眼睛,望向这个男人,对于救命恩人,女孩子总是有一种粉丝的爱和崇拜,男人成了一个盖世英雄,左手手枪,右手方向盘,开着飞机救了她们!

    傅慕笛是见过世面的女人,这个男人救了她们是不假,傅慕笛心存感激,可是眼前的这一个乡巴佬不听使唤,装聋作哑的,有什么值得她开心的!

    傅慕笛继续吃肉,但是一抬头正好看到广坤穿着低领的毛衣,健硕的肌肉呼之欲出,像一个英雄一样矫健,傅慕笛被勾起了女人隐藏的欲望。

    这个男人真的是很有魅力,土是土了点,不过土的很有味道,傅慕笛甚至想尝试一下,这种山野村夫是什么味道,和城里的男人有什么不同!

    一头大尾巴狼在女人的心底嘶吼,睡了他,把他谁了,傅慕笛的眼睛里全是火苗,这个男人挺特别!

    “看什么看,难道我比兔肉还好吃?”

    广坤瞪了一眼傅慕笛,心里觉得好笑,城里的女人都这样吗?

    刚才那个装睡的女人看自己的身材,流口水就够了,这个傅慕笛又对自己如此这般的撩拨,难不成滨市的男人满足不了她们,这些城里的女人没有见过真男人吗?

    广坤不屑的瞅了一下身边的这个女人,模样倒还干净,和刚才那个文静的女人气质不一样,这个女人骨子里倒像一个泼辣的女人,女人屁股也挺大,一看就是一个挺能生养的女人。

    如果是一般的乡野村夫,看到这样的女人,肯定想娶她让她帮忙生儿子,但是广坤不是一般人,广坤的目标就是做一个单身贵族。

    在这样的荒郊野外,做一辈子的土皇帝,冰湖地处偏远,山高皇帝远,没人能管得了他,广坤简直就是一方领土的霸主呢?

    每天的工作,就是在冰湖里捕鱼,追追兔子,在树林里逛逛玩,这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呢?就算是有钱人都享受不到这样的生活!

    “我叫广坤,你可以叫我阿坤,也可以叫我坤坤,随便你叫什么都行!”

    广坤简单地介绍自己,对目前的生活无比满意,男人没什么心事,只需要美食就能很幸福。

    烤兔肉已经被广坤和傅慕笛吃了大半。两个人已经是吃饱喝足,坐在火炉边上烤火,火炉上剩下的半只兔肉,被广坤调整了位置,放在了架子上。

    木屋里吃的不多,万一夜里那个没吃饭的女人醒来,还可以吃点剩下的兔肉充充饥,广坤放下了刀子,把兔肉放到了一旁。

    “别光顾着吃肉,也喝点水!”

    广坤指了指木杯子里面的水,冲这个女人喊,这个女人一看到广坤,眼球都掉了,只知道直视这个动作!

    哎,城市的女人都这样的不矜持吗?广坤心底一抖,这女人不会霸王硬上弓吧,男人双腿瑟瑟发抖,这女人眼里有火,要不是发烧,广坤说不定被她那啥了呢?

    傅慕笛围坐在火炉旁,用手托着下巴,欣赏这个忙碌的男人,原来他的名字叫广坤啊,坤坤好苏的名字,分明和男人粗狂的外型不匹配嘛?他的父母怎么起的啊!

    尽管这个男人的形象粗俗不堪,有时候说话也比较直来直去,可是耐不住傅慕笛就喜欢这一款,吃这一套。

    这个男子浑身上下的原生态味道,直接把傅慕笛征服了,女人的魂魄都要被吸引出来。

    情人眼里出西施,就连广坤额头上的汗珠,傅慕笛都觉得性感十足,这都是大自然的味道,野性狂放,勾引着女人的心。

    “你吃饱了,就去休息一把吧,你们两个在这屋睡,我去储物间睡!”

    为了把最暖的房间最舒适的床让给这两个女孩子,广坤选择自己跑到杂物间的木板上休息去了。

    千载难逢!这个男人真是一个好男人呀,傅慕笛看看这个广坤,是哪哪都好,从头到脚,从大拇指到脚趾头,都是那样的完美。

    “为什么要去储物间睡了,那边冷不冷!”

    傅慕笛不再无动于衷,恢复了女人温柔的天分,今晚要不是初夏在这里,一定要把这个广坤拿下,这个男人就是未被开发的处男地,傅慕笛这是多大的运气,才遇上这样的一个宝贝!

    “要不,你和我挤一张床算了!”

    广坤的身材魁梧,睡在那样又硬又冷的木板上,多难受啊,傅慕笛怎么忍心,怎么舍得!

    从小傅慕笛在国外生活,性格大大咧咧的,和男孩子一起睡很正常,况且这个男人长的这么帅,自己委屈点,也不算什么。

    这个男人脸蛋身材都是超模般的级别,和这样的男人同床共枕,还不知道是谁占便宜谁吃亏呢?

    傅慕笛欢快地向这个男人邀请,乌黑的大眼睛里默默含情。

    这女人怎么想得这么美,我广坤可是天下第一角色,冰湖第一美男,这样的男人怎么会随随便便和女人同床共枕呢?

    男人的嘴角勾起了一丝不屑,不过脸上却始终挂着傻傻的微笑,一副傻憨憨的模样。

    “啊,你发烧了,还是好好照顾好自己吧,我在屋里将就下,就行了!”

    广坤瞪大了眼睛装傻,滨市的女人都这么放得开吗?怎么不按常理出牌呢?想睡我没门!

    广坤抱紧了双臂,拢了拢毛衣,朝储藏间走去!

    留下傅慕笛站在原地,带若木鸡,傻子才不睡呢?自己怎么也是个大美女,这男人怕不是脑子进水了吧!

    还好初夏那女人睡着了,要是那女人醒着的话,岂不要把自己嘲笑死,傅慕笛有点小生气,晕晕乎乎的躺在的床上,很快进入了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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