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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八章 有人跟踪

小说:自带锦鲤穿六零作者:江水碧字数:2430更新时间 : 2019-02-10 00:02:09
    摊主熟练地打包这对象耳瓶,稻草刨花和木箱子,装备还是挺齐全的。

    尽欢一看这打包的手法,就知道这个摊主早年一定是吃古董收藏这碗饭的。

    “小同志,你要是准备再逛一逛,就把箱子放这里,等会儿走的时候来取就成!”摊主封好了箱子跟尽欢说道。

    尽欢想着拎着一个大箱子,再去逛别的摊子着实不便,又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把箱子放进空间里面,就欣然同意了。

    她没有摊主掉包东西的担忧,现在像尽欢这样买老物件出手阔绰的顾客并不多,摊主要做长久生意,就不会自毁长城。

    尽欢在另一个摊子上,拿起了一串佛家七宝璎珞仔细观赏,这串璎珞造型层叠繁复,上面串的珠宝华丽精美。

    “小同志,这珠串是从西头的潭柘寺流出来,潭柘寺在前朝是皇家寺院,这串珠子可是内廷造办处的工艺!”摊主压低声音跟尽欢介绍道。

    尽欢笑着跟摊主说道:“珠串还是不错的,讲究的是佛家七宝的吉庆喜气,不过要说造办处就一点也不沾上边儿,谁不知道造办处出来的东西都有印鉴标记!”

    “既然小同志是内行,那我也不用浪费口水,七十块你拿走,怎么样?”年轻的摊主完全没有被揭穿的窘迫,直接开始喊价。

    尽欢不满意七十块这个价格,虽说这串七宝璎珞,金、银、琉璃、珊瑚、琥珀、砗磲、玛瑙,七宝俱全。

    但上面的金银很少,剩下别的种类的珠子非金非玉,在现在这个时代,更是一文不值。

    “十块!”尽欢直接还了个七分之一的低价。

    摊主错愕不已,“小同志你这是在开玩笑吧,我收回来的价格都是五十块,怎么也得赚一点奔波忙活的辛苦费吧?”

    “您这是看我年纪小,准备蒙我还是怎么着?就这样的珠串,说得好听呢是佛家七宝,说难听就是一堆破石头穿的,再说现在破四旧,烧香拜佛的人都没了,这玩意更不值钱了!”尽欢撇了撇嘴。

    摊主被尽欢怼得说不出话来,“你这小同志嘴皮子太厉害,我说不过你,但你好歹添点,十块钱我真的亏大发了!”

    尽欢把手上的七宝璎珞放到了摊子上,指着旁边一张报纸包着的珠子说道:“我再给你添三块钱,你把这包玻璃珠子和这个木盒子当搭头给我吧!”

    尽欢原本看上的就是这包玻璃珠子,刚刚那串七宝璎珞只是个声东击西的烟雾弹。

    这包玻璃珠有类球形,也有扁鼓形和扁方形,造型各异。

    珠子上面的图案基本是几何形状,有点状图案和彩斑条纹,不过大部分以一圈套一圈的同心圆为主。

    同心圆层层叠叠的,看上去就像是蜻蜓的复眼,这种珠子正是俗称的“蜻蜓眼”。

    玻璃蜻蜓眼是“眼睛文化”的产物,这种文化起源于古埃及,崇拜眼睛,是因为眼镜能祛邪避祸,传说中所罗门王的宝藏,就有打量的玻璃蜻蜓眼。

    几十年后古董收藏大热的时候,蜻蜓眼玻璃珠也逐渐进入古董家的视野。

    古玻璃珠饰数量少,玩家和藏家群体相对来说很小,完全是个冷门领域。

    虽然收藏的价格不高,但是文化历史价值确实不能估量的。

    作为玻璃发展历史上最重要的一笔,及古代珠子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蜻蜓眼”以其独有的魅力和文化内涵都越来越受人追捧。

    在摊主看来,这包玻璃珠样子看着灰突突的,一点也不好看。

    珠子也不是什么好材质,就是一般的玻璃,杂质还挺多,跟精美通透的琉璃完全没法比。

    所以摊主很爽快就同意了尽欢的建议,这包珠子是他在乡下收旧货的时候,主人家白送的,摆了这么长时间,连个问的人都没有。

    现在这包没有成本的珠子能换成钱,已经是意外之喜了。

    摊主把七宝璎珞和包着珠子的报纸,往尽欢点名要的木头盒子里面一塞,然后和尽欢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了。

    之后就再也没看上什么合心意的物件,尽欢回去之前的摊子把象耳瓶拿上,便出了黑市。

    尽欢出去之后,在僻静处把眼镜和帽子摘下来,和刚刚淘到的东西一样,扔进了空间。

    刚刚的收获不错,尽欢心情颇好地哼着歌穿行在小胡同里,到了停车的地方去取了自行车。

    往前骑了一小段路,尽欢直觉就有点不对劲儿,她立马放开了精神力去查探。

    果然在后面的不远处,有两个人正鬼鬼祟祟地尾随着尽欢。

    这两个人的年龄都不大,估计还不到二十岁,身上的衣服没有补丁,脸看起来也不是什么面黄肌瘦的类型。

    这两个人从穿着和脸色来看,都不是什么缺吃少穿的类型,跟着尽欢应该不是为了求财。

    不是为了求财,难道是为了劫色?

    但这两个畏畏缩缩的样子,也不像是会有胆子敢干劫色这样事儿的人。

    不管是因为什么,把这两个人引过来,然后问清楚不就行了。

    尽欢用精神力找到了一条死胡同,很快就骑着车拐进了死胡同里面。

    幽长昏暗的死胡同里面人迹罕至,用来当做处理宵小鼠辈的场所,那是再好不过了。

    尽欢自行车越骑越快,后面两个人越走越快,后面干脆跑起来,看来是这两人生怕把她给跟丢了。

    很快尽欢就拐进了那条幽深昏暗的死胡同里面,死胡同的这段路鲜少有人走进来,墙根处和地上都生满了青苔。

    尽欢还特意观察过,死胡同的两边的院子里,现在基本都没人在,那就更方便她收拾这两个跟踪她的人。

    尽欢把车骑到了死胡同尽头,悠然坐在车的后座上等待。

    等了好一会儿,两个小青年才气喘吁吁地跑到了。

    两人看着尽欢悠闲自在地坐在后座上,脸上还带着莫名的笑意看着他们,两人对视一眼,瞬间都觉得不大妙。

    一个小姑娘家在死胡同里面对两个陌生男人,完全不带怕的,这意味着什么?

    。搜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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