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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七章 偶遇

小说:画堂归作者:只今字数:2509更新时间 : 2019-08-07 19:55:51
    金陵城,朱雀桥,六朝旧事随流水远逝,只余后人追思渺渺。

    燕肯堂步履悠闲,书院下了晚课就可吃饭,余下的时间刚好可以在附近散散步。

    冬季里天黑得早,日头刚一偏西,暮色便笼罩上来。

    一条麻石小街直通到河边,稀稀落落的行人步履匆匆,都赶着回家吃晚饭。

    偶尔有一两个卖东西的人,口中叫着“贱卖,贱卖”,只是想快些做完生意好回家去。

    燕庆堂跟在燕肯堂身后,肚子有些饿,原因是今日讲学的时候学究出了个题目让大家辩一辩,他年少气盛以一敌八,最终败下阵来。

    输虽输了,心里却不服气,故而晚饭时没好生吃,此时出来走了一会儿,又被冷风一吹,五脏庙便有些受不了了。

    恰在此时,一缕香气飘来,燕庆堂不由自主顺着香味寻找,只见前面巷子口背风处有一老一小两个人守着一个小小的馄饨摊子。

    那老人头发胡须都已花白,弓着背坐在个小凳子上包馄饨。

    锅里的水已经开了,里头煮着十几只馄饨,便是燕庆堂嗅到的香气的来源了。

    老人起身拿了笊篱捞了一碗馄饨,递给一旁的小孩子。

    燕家兄弟走到摊子跟前,只见那小孩子的脸埋在馄饨的热气里,正用一只粗磁汤勺盛了一只馄饨小心地吹凉。

    “爷爷吃,”小孩子踮起脚把馄饨送到老人嘴边:“不烫了。”

    “哎呀我的小宝,”老人又是心疼又是欣慰地说:“你先吃吧!不用管爷爷。”

    可那小孩子却执意让老人先吃,直到老人把馄饨吃下去他才心满意足地给自己也舀了一只吃。

    然后又把勺子送到老人嘴边,祖孙俩就这样你一口我一口地吃完了一碗馄饨。

    燕肯堂忍不住多看了那孩子两眼,年纪不过六七岁,身上的衣裳虽然打了很多个补丁,但浆洗得干干净净。

    修眉星目,齿白唇红,全然不像是贫贱人家的孩子。

    此时燕庆堂已经做到了摊子前的板凳上,说道:“老人家给我来一大碗馄饨。”

    老人之前见他们走过来并没敢招呼,看他们穿着气度分明是大家公子,自己这小小的馄饨摊子怎能招揽这样的贵客呢?

    此时燕庆堂主动开口,老人便急忙应道:“这位公子少待,马上就好。”

    “来两碗吧!”燕肯堂道:“我也想尝尝。”

    老人答应了一声,手脚麻利的往锅里下了四五十个馄饨,那小孩子也不闲着,动作熟练的往灶里填柴。

    “二位公子,不是小老儿我夸口,这菜肉馄饨我卖了一辈子,每天天不亮就起来熬制骨汤,馄饨皮里头加了鸡蛋,馅料三分肉七分菜,绝不用拖泥肉黄叶菜。”

    老人说着把两碗热气腾腾的馄饨送到燕家兄弟手上。

    燕庆堂是真的饿极了,捧着碗顾不得烫,三两口就将一只馄饨吞下了肚。

    连说:“好香好香!”

    燕肯堂也慢慢地吃了一个,说道:“老丈的手艺确实好,我还没吃过比这更好吃的馄饨。”

    他们虽然出身高贵,但从不故作清高。燕肯堂尤其如此,平时去哪里求学游历,都必要去市井百姓间走一走,听一听,看一看。

    吃穿用度也不讲究奢华,贫民百姓家的粗茶淡饭照样吃得下去。

    老人听了他们两个人的夸赞,忍不住呵呵笑道:“二位公子过奖啦!小老儿方才是自卖自夸,实在当不得真的。”

    燕肯堂一边吃馄饨一边跟老人聊天,问他家中有几口人,都靠什么谋生。

    老人叹口气道:“说了叫公子笑话,我家里老夫妻两个,原本有个儿子,二十几岁上得肺病没了,儿媳妇还年轻,我们就没让她守着。我就靠着这个馄饨摊子养家,老婆子平时敛些浆洗缝补的活计,对付着活吧!”

    正说着从那边走过一个挑夫模样的人来,到了跟前说道:“福伯,给我来碗馄饨汤。”

    老人痛快地答应了一声,捡了一只粗瓷大碗,给这人盛了满满的一碗热汤。

    那人道了声谢,从怀里掏出一个粗粮饼子,也不坐凳子直接蹲在地上,就着这碗热汤三口五口吃了下去。

    福伯的馄饨摊子一向给过往的苦力免费添汤,这些卖力气挣钱的人舍不得在吃上多花钱。

    每天从家出来的时候怀里揣上些干粮,干完了活找个小吃摊子讨碗热汤喝。

    “山根,把碗拿过来我再给你盛一碗。”福伯对那个挑夫说道:“今天天冷,多喝一碗搪搪寒气。”

    那挑夫却抹了抹嘴站起身说道:“一碗足够啦!”

    “可别这么客气,我们也快要收摊子了。”福伯说道:“小宝还小呢,不能等的太晚。”

    山根笑道:“福伯,说起来我还有事要求小宝呢。”

    “你要他做什么?”福伯呵呵笑道:“是不是求字来了?你媳妇快要生了吧?”

    山根听了挠了挠头,憨笑道:“福伯啥都知道,三姥姥说就在这几日了,叫准备着呢!”

    原来此地旧俗,凡是妇女生产之前都要在红纸上写“安”字,贴在床下以求平安。

    贩夫走卒中识字的不多,能写的就更少。

    平时若是求人写字,少不得要送些礼物,若是相熟的还好,否则也很费些周折。

    “这小宝真是个宝贝,自从有了他我们不知少求了多少人,”山根搓者大手说:“元日的桃符也有着落了!”

    福伯乐呵呵地从担子的竹筐里摸索出一只竹笔,连同一个缺角的砚台。

    山根郑重地从怀里拿出一张折了好几折的红纸来,就平铺在案板上。

    只见那个小孩子拿起笔蘸了墨,就在红纸上熟练地写了个“安”字。

    墨水淡淡的,衬在红纸上倒也算清晰。

    字迹虽还有些稚嫩,但筋骨矫健,已然有了体式。

    “这么小的孩子居然写了这么一手好字!”燕庆堂掩饰不住惊讶:“他上了几年私塾了?”

    燕肯堂则忍不住微微皱了眉头,燕庆堂不知他却知道,像福伯这样的人家根本没钱供孩子上私塾。

    而且就算上,也不过是刚刚开始描红,哪里就能写出这么一笔好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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